依據國務院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《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《海寧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》《海寧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及補助獎勵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經市政府研究決定,對聯合里區塊房屋征收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?,F作出征收決定如下:
一、征收目的:
加快城市有機更新步伐,改善舊區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環境。
二、征收項目名稱:聯合里區塊房屋征收項目。
三、征收范圍:
東至印刷弄,南至望河花園,西至聯塘路,北至聯合路。(詳見紅線圖)
四、征收部門:海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。
五、征收實施單位:海寧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辦事處。
六、征收現場辦公地點:海寧市水月亭西路325號。
七、征收范圍內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后,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。
被征收人如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,可以在60日內向嘉興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,或在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海寧市人民政府
2021年8月31日